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在二战后美国协助西欧重建经济的马歇尔计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加拿大、美国及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等共20个国家签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61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巴黎。经合组织现有30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墨西哥、捷克、匈牙利、波兰、韩国、斯洛伐克。这30个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其产出的货物和服务占世界总产出的三分之二。经合组织的宗旨是维护成员国的财政稳定,确保成员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保证充分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准,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促进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经济充分合理地发展,在多边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遵循国际贸易规则,拓宽世界贸易;鼓励和协调成员国为援助发展中国家作出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经济状况,促进非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经合组织既没有超国家的法律权利,也没有提供贷款或补贴的财政来源。作为其成员国家的“思想库”和“智囊机构”,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为各成员国提供一个探讨、发展和完善经济及社会政策的舞台,从而促进成员国政府之间的直接合作。这种合作,通常意味着各成员国需要尽力调整其国内政策,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政策,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与其它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具体操作主要是通过在成员国之间进行政策的相互审议,或通过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来监督并鼓励各成员国改进其现行政策。除此之外,各成员国政府在独自进行立法或采取行政措施之前,经常也要在某些具体的政策领域相互汲取经验。经合组织下设了众多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而日常工作则由经合组织秘书处负责。1995年经合组织与中国建立对话合作关系。2002年中国成为该组织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的观察员。 |